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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出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報告書事務所的要求
時間:2018-08-03 作者:www.collaborativedomain.com 【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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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等稅法規則,企業在其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時,可以自由選擇并委托具備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匯算清繳鑒證報告;本年度實現銷售(營業)收入在3000萬元以上的納稅人需提供當年所得稅匯算清繳的鑒證報告;虧損超過10萬元、當年彌補虧損的納稅人需提供中介機構出具的年度虧損額的鑒證報告;同時,根據從事行業和經營范圍的不同,還有其他需出具鑒證報告的情形。具備執業資格的注冊稅務師及其所在的稅務師事務所可以接受委托,執行相關鑒證業務。
辰信會計以專業的資質和公允的精神,秉承為客戶提供全方位稅法服務的理念,對企業的所得和損失進行審計與鑒證。稅務審計的服務內容包含了對企業會計處理方式的質量控制,對稅收風險的調整與化解,以及對經營瑕疵的獨立建議,F代式的審計服務已不僅僅是對報稅行為和匯算清繳的合規性進行審查,而是針對企業的特點與行業特色,深入企業的生產與銷售流程,客觀真實地反映企業的經營行為,為企業的重大稅務處理事項實現更高的準確性。
鑒證過程中,我們的執業稅務師以其豐富的審計經驗和法律知識為客戶出具兼顧質量、風險與效率的獨立說明,責任清晰、服務類型全面,并勤勉盡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