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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的企業如何申辦補、換、增、減發營業執照(登記證)
時間:2018-08-10 作者:www.collaborativedomain.com 【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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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換、增、減發照(證)
敬告:為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申請人應正確履行法定義務,故在申辦補、換、增、減發營業執照(登記證)等業務之前,敬請詳細閱讀本《指南》。
本《指南》中所列提交文件未指明為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確有特殊情況不能提交原件的,應提交由申請人注明內容“與原件一致”并加蓋公章或本人簽字的復印件,同時提供原件供登記機關核對;申請人在填寫表格和準備文件時應詳細閱讀申請人須知。
一、登記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
《合伙企業登記管理辦法》
《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二、申請方式
申請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提交申請:
(一) 直接到企業登記場所;
(二) 郵寄、傳真、 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
三、辦理時限
申請人直接到登記場所提交行政許可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記機關當場作出登記決定,并在10個工作日內核發營業執照或其他登記證明;不能當場作出決定的,5日內作出審查決定。